中国严加控制VPN 私自销售翻墙软件 男子被判9个月

2017年9月6日01:04:31 发表评论 8,330

随着十九大日益临近,中国控制VPN的手段愈加严厉。在二〇一七年一月,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要求各通信管理局对本辖区内提供IDC、ISP、CDN业务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杜绝无证经营、超地域范围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个人不得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 VPN)等其它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那么私自搭建并销售翻墙软件到底有啥罪行?惩罚力度有多大?下面有份案例判决书或许能给出解答。

 

 

VPN何为"非法入侵、控制他人电脑的东西"?

 

中国严加控制VPN 私自销售翻墙软件 男子被判9个月

 

成千上万的微博用户分享了对邓杰威的法院刑事判决书和检察院起诉书原文。一些网友也发表了评论。有网友写道:"这判决看不懂啊,VPN怎么是非法入侵、控制他人电脑的东西?""那墙岂不是天天都在非法控制电脑?""听说卖vpn违法会被判刑?那我们买的是不是也要抓起来?"

也有网友写道:"没什么好说的,只觉得太可悲","现代版指鹿为马,完全放弃说理,直接认定,堂而皇之,不以为耻。"

VPN 是英文 Virtual Private Network的首字母缩写,意为虚拟专用网络,即加密通讯,可以绕过公用网络封锁的渠道。通过VPN,在中国的电脑或手机用户使用特制软件可获得加密链接,从而浏览通常在中国大陆境内被屏蔽的外国网站,包括社交平台脸书(Facebook)、推特(Twitter)、视频网站YouTube,使用谷歌公司提供的网页搜索、邮箱等服务,还可以浏览各种海外媒体网站。

 

中国严加控制VPN 私自销售翻墙软件 男子被判9个月

 

 

步步收紧

今年初,中国工信部就发布整顿通知,宣布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不经批准,不得自建或租用含虚拟专用网络VPN在内的专线开展跨境经营活动。

今年3月,重庆市公安局发布《网络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帮忙"翻墙"上外网并以此赚钱的,最高罚1.5万元,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翻墙",发现后责令停止联网并给予警告。这就意味着,新规清理的对象不光是网络及网吧供应商,而且已扩大到绕开政府防火墙的个人用户。

今年6月,中国国内的VPN服务公司,如GreenVPN被封;7月,多家翻墙软件服务公司表示自己的程序在苹果中国的App Store被下架。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一起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的案进行了宣判,贩卖翻墙软件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话所最近风声太紧了,苹果AppStore市场内用的相对人比较多的翻墙相关的应用全部下架了,像SS和VPN之类的,S*hadowrocket、wingy这些全部都下架了。)

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开始,被告人邓杰威在其家里通过手提电脑创建网站并出售“飞越SS”翻墙上网软件。2016年2月,被告人邓杰威伙同江志锋(在逃)一起经营该网站,被告人邓杰威主要负责技术运营工作,江志锋负责通过网络进行广告推广吸引客户。至今,被告人邓杰威等2人在互联网络上销售“飞越SS”、“影梭云”扶墙上网代理软件金额为34157.57元,非法牟利约13957.57元。经鉴定,被告人邓杰威的ShadowsocksR-dotnet4.0.exe软件可以访问国内(大陆地区)IP不能访问的外国网站。2016年8月24日,公安机关在东莞市石排镇福隆村委会将被告人邓杰威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杰威无视国法,伙同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工具罪,依法应予以惩处。被告人邓杰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算是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罚款5000元。

 

中国严加控制VPN 私自销售翻墙软件 男子被判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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